四川取消生育登記需先結婚規定 粵陝皖已實施

四川取消生育登記需先結婚規定,粵陝皖各省已實施。(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澎湃新聞報導,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四川辦法》)將於2月施行,取消了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生育數量等限制條件。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來,迴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廣東、陝西、安徽各省也已實施。

根據規定,《四川辦法》適用於雙方或一方爲四川省戶籍人口,及在四川省長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證的非四川省戶籍人口。生育登記內容包括夫妻雙方(公民)基本資訊(含戶籍資訊、居住資訊、婚姻資訊等)和子女資訊(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現存子女)等。

九派新聞報導,四川省衛健委人口家庭處接線工作人員解釋,辦理生育登記是爲了保證婦幼服務更好地開展,保障相關部門對當地人口的有效監測。《四川辦法》並非鼓勵不結婚生孩子,而是爲了保證「未婚先孕」人羣的權益,生育登記後就享有一些婦幼保健的服務。

紅星新聞報導,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指出,《四川辦法》中所說的「生育登記」並非大衆所認爲的「上戶口」,生育登記可以通過網上登記,主要是向羣衆宣傳告知其有哪些權利、義務,也是部門對羣衆基本情況的瞭解。

四川省衛健委官方解讀「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四川辦法》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來,迴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澎湃新聞報導,《四川辦法》受到關注之前,已有廣東、安徽等多省推出類似措施或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5月1日起,《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生育登記管理辦法》(《廣東辦法》)正式實施。廣東省衛健委權威解讀稱,此舉明確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實行全口徑生育登記制度,並在登記流程、辦理材料和辦理時限等方面更加優化、更加便民。

具體來看,《廣東辦法》將「生育登記證明」更改爲「生育登記憑證」,並明確了「生育登記憑證是辦理機構爲登記人辦理生育登記時出具的憑證,不作爲相關生育行爲是否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依據」,強調了生育登記的中立性和客觀性,僅作爲人口監測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爲制約羣衆生育的工具。

同時,《廣東辦法》也延續了此前未婚生育人羣可以辦理生育登記的規定。

2022年6月,陝西省衛健委發佈《陝西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夫妻生育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六個月之內辦理生育登記。其它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記」。

2022年8月,安徽省衛健委發佈了《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公衆徵求意見。其中,安徽省擬在辦理生育登記時,不再受生育子女數量的限制,也不再受結婚登記的限制。

公開文件資訊來看,四川、廣東、陝西等省上述新施行的生育登記措施均爲落實2021年大陸中央提出的「完善生育登記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