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家長注意!教育部宣佈:6月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先不收

教育部宣佈,私立幼兒園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全國幼兒園停止到園上課延長至6月14日,針對私立幼兒園家長收費部分,教育部今(28日)指出,已與地方政府教保團體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另外,對於私立幼兒園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則納入行政院紓困4.0方案爭取特別預算。

教育部說明,考量私立幼兒園6月配合全國實施停止到園上課,教育部已與各縣市政府業界代表就收退費規定達成共識,6月1日至6月14日(計9日)停止到園期間,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點心費等),至於向家長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

教育部舉例說明,A園每月代收代辦費用(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合計4,000元,6月原本應提供的教保服務日數爲20日,但因應疫情B生上課日數爲11日,因此,6月B生家長應繳費用爲2,200元(計算式:4,000元÷20日×11日)。

對於私立幼兒園收費部分,教育部說明,因家長減繳費用產生的營運短收,行政院已納入紓困方案,爭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目前也同步積極研議相關執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