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挪用400萬校產…輔大校長江漢聲遭判刑 教團籲檢討大專校院歪風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利用輔大診所,與時任醫學院副院長洪啓峰、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三度巧立名目,向輔大申請經費挪用校產400萬。新北地院今依背信及共同背信判處江漢聲10月、洪男4月、林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高教工會表示,主管機關應追究弊案相關人士責任,並全面檢討各大專校院行政高層藉由各種手法不正使用學校資產的歪風。

檢方指控,江漢聲未依決議,反找來曾在輔大醫務室的詹姓醫師擔任診所負責人,以私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在2007至2009年間三度以「醫學院學生臨牀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名義向輔大借款,共借得新臺幣400萬元,相當於私自挪用校產。

江漢聲發聲明稿說,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受時任校長指示協助成立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不可能背信輔大圖利輔大診所,爲爭一生清白,絕對會上訴到底。

高教工會表示,曾於2018年與輔大校內師生共同於校內集會,就呼籲徹查江漢聲涉入的挪用校產弊案,並要求教育部立即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規定停聘校長。但教育部竟然不動聲色、迴避停聘職權,如今五年過去,新北地方法院宣判江漢聲確實涉及背信犯罪,再次證實當時工會與輔大師生質疑不假。

高教工會認爲,校長作爲大學領導階層,涉及數十億校務資產與數萬名師生權益,主管機關對其應依法監理,卻莫名寬鬆,毫無正當性可言。

對此,高教工會呼籲,主管機關應追究此一弊案相關人士責任,並全面檢討各大專校院行政高層,藉由各種手法不正使用學校資產的歪風,及檢討政府歷來過度寬鬆對待學校高層的缺失,端正高教風氣。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因涉嫌挪用公款被依背信罪判刑10月。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