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便當不買帳 弟亂槌打爆胞兄頭顱二審仍判14年

僅因送便當不買帳竟亂槌打爆兄長頭顱的翁姓男子(中)。(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7月29日發生在臺南市仁德區的弟殺兄長案,58歲翁姓男子疑因不滿行動不便的66歲哥哥沒有吃他買的便當,涉嫌在住處持鐵錘狠敲對方頭部後上樓睡覺,直到隔天哥哥才被發現氣絕多時,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4年後,臺南高分院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仍可上訴。

今年3月10日一審判決指出,被告主觀上確有殺人故意,並非僅出於教訓、喝阻被害人,加上又是在警方發覺犯罪後才坦承犯行,與自首要件不符;但因被告長期照護被害人,彼此生活習慣不同常生口角,心裡不平衡已久,飲酒後再與被害人發生口角,難以控制情緒,竟持鐵錘毆擊被害人的頭部、胸部、腹部及身體,造成被害人因顱腦損傷出血、大量出血而死亡,以如此兇殘手段殺害被害人,造成無可挽回之遺憾,所爲甚是不該。二審認爲一審的認事、用法均無不當,2日上午駁回上訴。

據瞭解,翁家共有6名兄弟姊妹,父母已經過世多年,兇嫌排行老五,死者則排行第三,2人都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結婚,一起住在仁德區上侖街父母親留下的透天厝內,其他兄弟姊妹已各自分居,但翁家二姊每週都會定期前來幫忙打掃。

由於哥哥大腿骨折行動不便睡在1樓房間,弟弟則睡樓上。鄰居透露,弟弟有喝酒的習慣,兄弟倆平日感情不佳,經常聽到2人的吵架聲,弟弟甚至還曾在酒後將哥哥打傷,導致對方被救護車送醫救治。

去年7月30日上午翁家二姊再度前往透天厝時,赫然發現哥哥倒臥在房間內,頭部有外傷,叫也叫不醒,於是向歸仁警分局報案。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發現哥哥已經沒有氣息,頭部有外傷,疑似被鈍器敲擊,身上也有挫傷;至於同住的弟弟,則待在樓上房間。

警方立即封鎖現場採證,並留置弟弟深入調查,還在現場找到疑似行兇用的鐵錘。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傍晚也率法醫前往現場相驗,並帶凶嫌返回現場模擬作案過程。

訊據時,弟弟起初還滿臉醉意,供詞也顛三倒四,但坦承有與哥哥因細故口角,也曾動手毆打對方。檢警待對方清醒後進一步追問案發原因,他才透露因爲哥哥的行動不便,他好意購買便當給對方吃,但哥哥卻不領情沒有吃,2人因此發生口角,他一氣之下隨手持鐵錘敲擊對方的頭部後,就上樓喝酒睡覺,根本「不知道哥哥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