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槌爆頭打死情敵 醋男判刑15半
桃園市林姓及陳姓男子,因不滿蔡姓同事曾在酒後恐嚇他們,加上陳與蔡同時追求一名檳榔西施、爭風吃醋糾紛不斷,3年前2人趁蔡男酒醉熟睡時,拿鐵槌活活將蔡打死,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將陳、林各依殺人罪判刑15年6月、1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陳及蔡男都是桃園一家人力仲介公司員工,共同居住在公司宿舍,林、陳於2015年12月25日在外飲酒後,返回公司宿舍時,因2人平日與蔡男素有嫌隙,林於是提議教訓蔡男泄憤。
林、陳將熟睡中的蔡男從牀舖強拉至地上,再以徒手毆打、用腳踼踹的方式攻擊蔡的頭部及臉部,他們發現蔡處於飲酒後泥醉昏睡狀態,全然無力閃躲及防禦,繼續以鐵槌及木棍攻擊蔡男,其他同事上前勸阻,2人仍不罷手將蔡男打死,檢方偵結將林、陳起訴。
桃園地院各依殺人罪將陳、林判刑15年6月、15年,林男攻擊另名同事部分依傷害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陳、林不服提上訴,辯稱沒有殺人犯意,且將打死蔡男的責任推諉給對方。
高院佐依證人證詞、相驗及解剖結果等證據,認定林、陳分持木棍、鐵槌力猛力攻擊被害人致死,殺人犯罪明確,駁回2人上訴,維持桃園地院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