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脈(603559.SH)收到吉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ST通脈(603559.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8月6日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編號:吉證監決[2024]26號)。

經查,*ST通脈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公司存在虛增應收賬款、存貨、營業收入、淨利潤的情形,導致公司相關年度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ST通脈上述行爲違反了當時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王世超,時任財務總監張顯坤、田國華,時任董事會秘書孟奇、趙偉平,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當時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的規定。按照當時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現對*ST通脈、王世超、張顯坤、田國華、孟奇、趙偉平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除上述行爲外,公司2022年、2023年內控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均爲否定意見,2023年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爲無法表示意見,充分說明公司在工程項目管理、存貨管理等領域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執行層面均存在明顯短板,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司規章制度,確保相關制度落地執行。同時,公司應組織人員系統、全面梳理既往及現存工程項目,對應收賬款、存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預計負債等無法表示意見事項所涉及的財務報表項目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覈查,確保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做好後續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