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桂股份最新公告:收到廣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粵桂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廣西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廣西粵桂廣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於對劉富華、盧勇濱、曾營基、朱冰、樑星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部分業務收入確認方法調整後未對前期定期報告進行更正、關聯交易臨時報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2023年期末餘額披露不準確、2023年年度報告“重要聯營企業的主要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爲關聯方墊支費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規範、未履行擬聘任董監高誠信檔案查詢義務等問題。廣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對相關責任人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將按照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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