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頼院長應即停止歐欣案 不應再說三道四!

南市參選人蘇煥智指稱,頼清德院長應即停止歐欣案,不應再說三道四。(圖/蘇煥智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臺南市政府蘇前縣長昨是今非又一樁 歐欣的水土保持計劃是蘇前縣長任內99年覈定新聞,臺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20日迴應指稱,頼院長應即停止歐欣案,不應再說三道四!

蘇煥智指出,一、龍崎事業掩埋場核可權限中央政府:龍崎有害事業掩埋場本是經濟部工業局輔導退輔會龍崎工廠設置,環評由中央環保署審查。所以龍崎有害事業掩埋場審查的權責在中央政府。

二、蘇煥智擔任縣長任內,堅持設置事業掩埋場須經當地居民同意:蘇煥智擔任臺南縣長期間,當時經濟部工業局及相關人員曾經來縣府溝通,蘇煥智的立場非常清楚:「未經龍崎地方居民同意,縣府是不可能支持的」。日後曾王雅雲議員等議員在議會替居民出聲提出質詢時,蘇煥智也明確表態「未經居民同意縣府不可能支持」!

三、市政府應公開原始文件以昭公信:99年9月份縣府發放「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99年9月14日府農保字第0990226992A號函),蘇煥智在縣長任內並未親自簽署相關公文。根據瞭解,在分層負責上,應該是權責單位職掌,對此臺南市政府應公佈原始文件,公開核章者與分層負責爲何,以昭公信,相信蘇縣長本人對於是誰簽署核可也非常有興趣

四、賴院長應積極擋下此案,而非換屁股就換腦袋:由於當地居民對於事業掩埋場設置尚無共識,身爲立委的黃偉哲、臺南市政府與貴居行政院長的賴清德如果關心當地居民民意,絕對有足夠的行政權力擋下歐欣案,尤其賴清德已經就任行政院長1年多,已經有足夠的時間和權限擋下此案!

龍崎歐欣案不但對當地居民與環境團體造成嚴重的生活困擾,也對企圖開發的歐欣公司沒有交代,甚至讓此議題延燒成爲選舉口水戰。臺南市政府除了應該儘速公開批准水土施工許可證原始公文之外,賴清德院長與黃偉哲委員也應該回應當地居民民意儘速擋下此案,而不是沉溺在選舉與口水戰中說三道四、無視居民苦難,換屁股就換腦袋!

據瞭解,臺南市政府發佈蘇前縣長昨是今非又一樁,指歐欣的水土保持計劃,是蘇前縣長任內99年覈定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99年由當時的臺南縣政府覈定(99年9月14日府農保字第0990226992A號函),這段時間是蘇前縣長任內,換言之,當時主政的蘇前縣長是同意該開發計劃,這與他近來自敘「該案從頭到尾就是站在地方沒有支持,我們就不可能支持,這是我們一貫的立場,這在臺南縣時代就是採取這樣的立場」明顯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