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不服高榮2大過免職提告 終局判決出爐
蘇偉碩不服遭高雄榮民總醫院2大過免職提行政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蘇偉碩擔任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精神科醫師,遭院方以言行不當,記過2次、記過1次、大過1次、申誡1次等,累積2大過,處分考績丁等並免職,蘇不服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訴訟確定。
蘇偉碩另案提起訴訟求償部分,原判決以移文單之內容並未改變他公務員身分及其職等,不具行政處分性質,因認此部分及併爲請求損害賠償部分爲不合法,而予以駁回,最高行政法院認爲,有適用法規不當之違誤,判決廢棄此部分,併發回高高行另行審理,其請求損害賠償有無理由,另爲判決。
蘇偉碩是原本是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精神科師醫師,2020年7月1日辭職生效。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對他作成多項懲處,其中對於蘇在2019年8月24日在網路媒體散發不實文章妄控該院長官霸凌,造成大衆輿論對該院偏頗之認知,聲譽損害難以回覆,記過1次之懲處。
另院方認爲蘇男霸凌精神科病房前護理長,行爲不檢,有損公務員形象,申誡1次之懲處,此外,院方認定他2019年考績年度內,平時考覈之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2大過,年終考績列丁等並依法應予免職,蘇偉碩對這些處分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蘇偉碩臉書發表的內容非屬真實,顯已造成大衆輿論對該院偏頗之認知,損及院方聲譽之情事,此外,關於霸凌護理師的行爲,院方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蘇的請求,蘇不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