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清“賬單”,彌合親情裂痕

原標題:算清“賬單”,彌合親情裂痕

人民法院報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陳韻婷 徐晰璵

“我們同意將父親留下的銀行存款三人均分,撫卹金留給小弟。小弟沒有生活能力,我們也會輪流照顧他的……”近日,在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法官姜饒偉和人民調解員汪曉華的見證下,原本因爲財產分配劍拔弩張的姐弟們重歸於好,實現親情的再延續。

今年4月,張老漢因病去世,遺留銀行存款11萬元,親屬撫卹金6.5萬元。張老漢有二子一女,其中小兒子張偉爲智力三級殘疾,其監護人爲大女兒張麗,平時由張麗和二兒子張強輪流照顧。張老漢去世後,上述款項共計17.5萬元全部由張強領取,張強分給張麗1萬元後,拒絕分割剩餘的財產。於是,張麗前往開化縣社會治理中心尋求幫助。

負責訴前調解的人民調解員汪曉華多次組織調解未果。爲了既解“法結”又化“心結”,汪曉華便邀請了開化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姜饒偉予以指導。

調解安排在當事人所在的村委會,汪曉華向姐弟二人嘮起了家常:“你們能和我說說張偉的情況嗎,現在是誰負責他的生活起居?”

張麗解釋道:“我爸走之前最關心的就是小弟的生活了。我是小弟的監護人,但是小弟是由我和老二輪流照顧的,最近小弟生活在我家裡。”

汪曉華稱讚道:“你們兩人是有擔當的好姐姐和好哥哥。之前調解的時候,你們同意將撫卹金全部留給沒有生活能力的小弟,是嗎?”

對於撫卹金的處理,兩人均點頭表示贊同。張麗憤憤地說道:“但是老爸留下的11萬元存款,老二都私吞了。”

“那你呢,之前老爸借你3萬塊,你還了嗎?我跟你說過分遺產之前我們先把賬算清,你都不理會,你怎麼不說說你自己。”張強也怒目而視,握緊了拳頭。

面對針鋒相對的當事人,姜饒偉翻開民法典,就遺產分配進行釋法明理:“關於撫卹金的分配,你們已經達成了一致的意見。銀行存款作爲張老漢的遺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一般由同一順序繼承人均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張強保管不分配的行爲,是不對的。”

“那我大姐問老爸借的錢和我墊付的醫藥費又該怎麼辦?”張強質問道。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債權作爲公民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爲遺產由被繼承人繼承。因此債權人死亡後,繼承人可以向借款人追討欠款。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也就是說,借的錢可以追回,欠的錢也要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償還。”姜饒偉向兩人解釋道。

藉此,雙方亮出了自己心裡深埋已久的“賬單”。姜饒偉在覈對“賬單”的同時,針對繼承糾紛中遺產的分割以及非遺產性財產的處理對調解員進行業務指導,並以講解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釋法。

“張麗欠3萬元,已領1萬元,墊付6000元醫藥費,張強墊付醫藥費1.4萬元。遺留的銀行存款中:張麗還可分配到6000元,張強可分配到5.4萬元,張偉可分配到4萬元,撫卹金6.5萬元均留給張偉,存在其社保卡中。”通過一筆筆捋賬單,姜饒偉提出了調解方案,雙方都表示贊同。

經訴前調解,橫亙在姐弟之間的糾紛至此得以圓滿解決。

“遺產的合理分配,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家庭成員之間情感的傳遞。我們與家事調解員互通有無、取長補短,將情理和法理相融合,實現親情再延續。”姜饒偉表示。

(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