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A前公司註冊團名 10年禁用「唱舊歌也得付錢」
韓團T-ARA在3日宣佈不和MBK娛樂續約,即使結束了10年合約,但成員孝敏有透過IG聲明「不論成員們未來在哪裡,都還是會在一起的」,強調並沒有解散。不過就在5天后爆出MBK娛樂申請「T-ARA」的商標註冊申請,如果通過了,這也代表着未來成員們並不能使用該名字宣傳活動。
▲T-ARA結束和MBK娛樂的10年合約。(圖/翻攝自T-ARA臉書)
據韓媒《sports.chosun》報導,T-ARA前經紀公司MBK娛樂申請了「티아라(T-ARA)」的商標權,這將導致未來T-ARA成員居麗、孝敏、芝妍和王恩晶在進行演藝活動時,都將不能使用團名,而MBK娛樂也公開承認「的確有去申請商標權」,這樣的事件也讓韓媒以「第二個BEAST局勢」稱呼這個情況。
如果商標申請通過的話,居麗、孝敏、芝妍和王恩晶將在未來10年都不能使用「T-ARA」這個名字進行任何演藝活動,就算取了全新的團名,只要演唱以「T-ARA」名義發表過的歌曲,都得支付版權費。
▲韓媒以「第二個BEAST局勢」稱T-ARA目前的狀況。(圖/翻攝自NAVER)
隨着「第二個BEAST局勢」聲量變大,MBK娛樂也跳出來否認「我們的確申請了T-ARA的商標權,但這是身爲經紀公司有權申請的部分,對於『第二個BEAST局勢』,當時公司不允許他們繼續使用這個名字,T-ARA跟我們的離別是平和美麗的。」
▲前身爲BEAST的成員鬥俊、俊亨、耀燮、起光和東雲現以「HIGHLIGHT」的團名活動中。(圖/翻攝自HIGHLIGHT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