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上餐廳「白白」求割愛不成竟偷狗 掰牠「受虐」判拘役59日
陳姓女子2023年6月初經過基隆市一家烤肉店時,看到店家飼養的小狗「白白」可愛,竟趁沒人注意時誘拐小狗離開、抱回新北市三芝,再交給朋友照顧。飼主報警,基隆地檢署偵結後依竊盜罪起訴,基隆地院判陳女拘役59日,並沒收「犯罪所得白色寵物犬」或追徵價額;臺灣高等法院駁回。
陳姓女子否認偷狗,聲稱小狗是在泰安地下道口遇見的,還說小狗只是一隻米克斯成犬「完全無價值」,是因爲小狗的生命有致死之虞,她認爲飼主要拋棄小狗,便將小狗安置起來、送至新北市輔導的優良狗園。
飼主表示,陳女來烤肉店看到「白白」,便問可否將小狗轉讓給她?他當下拒絕,之後對方告三不五時會來看狗,直到「白白」不見後一週,收容所的人打電話說「在網路上有看到白白被虐待」,並說可能要走法律途徑,他質疑小狗不是走失,而是陳女刻意偷走。飼主說,「白白」他才養1個月就被陳女看到,一開始他覺得陳女人很好,但對方卻說如果願意轉讓,她願可以包個紅包,沒想到之後小狗就消失了。
臺灣巴克動物懷善救援協會巴克預備學校王姓主管證稱,曾告訴陳女若飼主不願意放手,難以介入。高院認爲王已明確告知「飼主同意」是必要條件,陳女卻在勸說不動的情況下擅自帶離小狗,顯然以所有人自居、恣意管領、使用,不法所有意圖甚明。高院調查,2023年6月7日清晨6點多,陳女趁小狗無人看管之際帶走狗只,主觀上有竊盜犯意。
此外,陳女雖然有向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通報帶走小狗一事,但卻是在2023年6月11日通報,但她6月7日就佔有了小狗,並未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是直到東窗事發後才通報,高院認爲無法作爲有利被告的認定。
陳女2023年11月27日將「白白」送交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並填寫代養基隆市寵物銀行收容的動物契約書,該所與陳女的代養關於2024年2月27日已自動消滅,陳女應主動返還狗只,但迄今仍未返還,高院認爲她沒想還狗。
高院調查,飼主在警詢時表示,因爲他養的「白白」很像陳女已逝世的寵物犬,對方因此問他是否可以轉讓,他覺得對方是愛狗人士,因此放任「白白」與陳女玩,沒想到竟被說是「放任『白白』自行在危險地區活動」、有生命危險。
高院認爲陳女竊盜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罪科刑,基隆地院認事用法、量刑無違誤,因此駁回。
陳姓女子2023年6月初經過基隆市一家烤肉店時,看到店家飼養的小狗「白白」可愛,竟趁沒人注意時誘拐小狗離開。基隆地院依竊盜罪判陳女拘役59日,並沒收「犯罪所得白色寵物犬」或追徵價額;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她上訴。(圖中非新聞事件狗只)示意圖/基隆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