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掐死女友、悶斃襁褓雙胞胎判無期逃死 法院:賠344萬有悔悟
彰化縣男子陳宏嘉在2019年間,涉在臺中市租屋處掐死同居陳姓女友、將兩名年僅10月大的雙胞胎男嬰,丟進洗衣機裡悶死,陳二度判死,案件發回臺中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曾攜帶三名死者遺照,請求法官判死,更一審認爲,陳案發前面對多重壓力才犯案,加上已賠344萬元到中檢專戶內,有補償被害人悔悟之心,因此撤銷死刑,改判無期。
更一審指出,盤點陳宏嘉犯案的情狀,認爲陳殺害2名稚子的犯罪動機,受到成長環境所養成的人格特質,以及案發時面臨的巨大生活壓力極大的影響,陳成長曆經父親酗酒家暴、母親精神病發作等因素,因而養成其低自尊、抑鬱、悲觀等人格特質。
陳本身能力就不好,又遭逢一連串不可控之因素,諸如因身體因素無法工作、因母親與陳姓女友不合吵架,導致臨時需搬家、唯一感情依附對象陳女與男客曖昧不清等,導致陳面臨多重壓力每況愈下,再者陳欠缺來自家庭及社會的支援,無法由其他方式獲得支援及排解壓力而犯案。
更一審審酌,陳遭警方逮捕後,都坦承犯行,對於殺害稚子之犯行具有悔意,且表示有意願進行修復式司法,願意將名下所有不動產,賠償被害人家屬,並主動全額清償犯罪被害補償金,賠償金額達344萬餘元,雖不能與完全填補犯罪所生的損害同視,但仍足徵其犯後確已知所悔悟。
更一審指出,陳目前名下的不動產仍有相當之價值,足見其有意願與誠意積極且具體填補其犯罪所生之損害,以上之一般情狀應得以作爲減輕陳責任的依據,因此撤銷改判。
判決指出,陳宏嘉(34歲)因不滿同居的陳姓女友擔任傳播小姐時,疑與異性曖昧,獨留他照顧兩名10月大的雙胞胎兄弟,陳在2019年11月3日見陳女返家後,二度出手掐死陳女,接着再把兩名胞胎兒子,丟進洗衣機內,覆蓋厚重毛毯,不顧兒子在洗衣機內哭鬧,讓雙胞胎在洗衣機內悶1個小時後致死。
陳在行兇後還找朋友四處遊玩散心、流連網咖,直至案發後第5天,纔在彰化落網,全案在一、二審時,都判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在今年8月間,撤銷死刑宣判,認定二審未審酌一切情狀,判死理由籠統,發回臺中高分院更一審,今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宏嘉涉殺女友與兩雙胞案,更一審今撤銷死刑宣判,改判無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