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巴經濟合作協定決議文生效 雙方共45項產品獲優惠關稅
▲ 臺巴ECA生效迄今,雙邊貿易總額較去年同期成長88%。(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臺灣與巴拉圭簽訂之臺巴經濟合作協定(ECA)自去(107)年2月28日生效實施,爲深化其效益,雙方於同年6月12日在臺北舉行「第1屆臺巴經濟合作協定聯合委員會」,討論涉及關稅配額及關稅調整議題,後續雙方就第3至6號決議文內容達成共識,經雙方相互通知完成必要之內部法律程序後,將自本(108)年9月5日起正式生效。
經濟部國貿局表示,決議文內容包含我給予巴方31項產品優惠關稅及配額待遇,巴方則給予我14項產品優惠關稅,其中第3號決議文爲巴方輸臺蔗糖每年6萬公噸配額內免關稅(粗、精糖配額分別爲5萬、1萬公噸);第4號決議文爲巴國輸臺冷凍豬筋分5年降至零關稅,及馬黛茶等29項產品立即降至零關稅;第5號決議文爲巴國調降我米粉產品輸巴關稅至2%;第6號決議文爲巴國調降我梭織物、針織品、手提袋等13項產品輸巴關稅。我方經評估巴國所提及之產品,2017年我自巴國進口54.2萬美元,均無損我國內產業,且有助鞏固邦誼,深化雙邊經貿關係。
臺巴ECA生效迄今,效益逐漸顯現,雙邊貿易持續成長。108年1至6月臺巴雙邊貿易總額達4,768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88%,其中我自巴國進口2,249萬美元、對巴出口2,519萬美元。我自巴國主要進口產品爲牛肉,佔94%(金額爲2,131萬美元,佔自全球進口6.88%),爲我第4大牛肉進口來源國。
巴拉圭幅員是臺灣的11倍,人口約爲臺灣3分之1,是我國在拉丁美洲的重要友邦,兩國建交逾60年,雙方高層互訪、經貿合作密切,並持續擴大合作領域。此外,巴國是「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的成員,與巴西、阿根廷及烏拉圭享關稅優惠,且近10年來的平均經濟成長率維持4%以上,爲拉丁美洲經濟表現最亮眼的國家之一,是我國進入南方共同市場的重要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