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共用臨停區屢遭佔用 將加強宣導

臺北市4月首創「共用臨停區」,提供復康巴士、長照接送車、計程車和貨車臨停,議員發現許多臨停區遭一般車輛佔用、違停。圖爲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54巷路口前共用臨停區遭機車違規停放。(臺北市議員柳採葳研究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4月首創「共用臨停區」,提供復康巴士、長照接送車、計程車和貨車可臨停3分鐘,不過,議員柳採葳發現,共用臨停區遭一般車輛佔用或違停成了常態,要求市府採取科技執法取締。臺北市交通局迴應,名稱易造成誤會已改爲「營業用共用臨停區」,目前由交通助理人員開勸導單,除將選擇地點試辦設置智慧停車柱抓違規,未來共用臨停區位置確定後發生佔用情形嚴重,就會設智慧停車柱取締。

柳採葳實際觀察發現,北市有多處共用臨停區被佔用,比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54巷路口前共用臨停區,10分鐘內就有6件違停;大安區安和街1段、大安區仁愛路4段232號、信義區市府路1號臨停區被一般車佔用;鄰近長照機構的大同區哈密街23巷27號臨停區,被腳踏車停滿。

柳採葳指出,違停主因爲許多民衆不知道共用臨停區規定,且告示牌不明顯,雖違停數量多,但取締件數卻屈指可數,今年4月至9月12日,北市停管處僅開立13件違規停車。

她表示,共用臨停區還造成復康巴士與計程車司機對立、爭位,北市長照、身障和照顧機構共351家,但鄰近機構的共用臨停區僅15處。

柳採葳要求市府,共用臨停區應新增智慧停車柱,透過科技執法取締違停,並應主動在醫療院所附近畫設共用臨停區,避免復康巴士無處可停。

交通局長謝銘鴻迴應,「共用臨停區」的名稱導致部分汽機車誤以爲可以使用,因此自6月起改名爲「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專供服務不特定對象且有營業事實的車種臨停,雖減少部分民衆誤解,但仍要加強宣導。

停管處長劉瑞麟指出,共用臨停區爲創新政策,希望用宣導方式讓使用者習慣,發生爭位情形就代表需求大於供給,將檢討常發生爭位的地點增設格位,也請駕駛彼此禮讓、先來先停,併發文請醫療機構提供建議畫設地點,將派員前往會勘。

劉瑞麟說,目前共用臨停區是先透過交通助理人員巡查開勸導單,除了會先找合適地點試辦設置智慧停車柱,在3個月內提供評估報告,未來若確定共用臨停區位置不會再做調整,一旦發生佔用情形嚴重,就會設立智慧停車柱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