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靠近國道施工 高公局:全須申請

國道3號148公里苗栗通霄路段2日上午疑因臺電承包商施工疏失,上空電纜掉落,導致下方多部大小車輛被電纜勾纏拖拉。圖/警方提供

臺電承包商月初在國道三號苗栗通霄路段附近施工,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導致電纜線掉落國道釀一死四傷。由於施工地點不屬國道路權範圍,臺電未提報施工計劃及通報施工作業,引發爭議。爲了防止類似情事再度發生,高公局昨表示,未來臺電鄰近國道施工一律納入申請範圍,且施工過程應有即時影像監控。

以往只要在國道路權範圍內施工,都要先針對案件辦理會勘並提送計劃書,臺電本月初進行輸電線施工,地點雖然在國道路權範圍外,但過程中架空纜線掉落造成七車連環撞嚴重事故。高公局事後依公路法開罰臺電六萬元,並承諾將檢討國道施工需申請範圍。

高公局昨宣佈三項精進措施,施工申請方面,未來只要臺電鄰近國道施工,有可能影響主線設施或交通的施工,一律納入申請範圍,且臺電施工申請時應一併提報對國道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由專家學者參與審查,臺電申請案件也將納入平常巡查重點。

另外,高公局也另請臺電公司訂定「輸電線路跨越高速公路施工申請作業程序」,供鄰近或跨越國道施工遵循。

高公局指出,施工階段,臺電施工應有即時影像監控機制,提供高公局轄區分局相關人員檢視,此外,爲避免臺電未經申請即施工,要求於高壓電斷電前再確認有施工許可及施工通報等。在維護階段,臺電公司應對跨越國道相關設施每年兩次定期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