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服務生大多拿不到服務費 「認知不同」的10%要收嗎

臺灣有些客人付了10%的服務費,可能會想要多一點服務,但其實這筆費用在某些店家只是變相漲價,並不會落到服務生口袋。(圖/達志示意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這裡服務這麼差,爲甚麼要收一成服務費?客人認爲要有服務才肯定,對於店家其實這只是變相的漲價,但是對於服務生來講,這筆費用或許不會加到自己的口袋,但客人又要求要更好的服務,所以同樣是服務費,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樣。

據《關鍵評論網》報導,服務費的問題在於三方認知的不同,對於消費者來講,多付錢就想要得到應有的服務,不過對於某些店家而言,服務費卻不是字面上意義,而是變相加價籌碼,訂定的價格高會把客人嚇跑,價格低又不符合成本,所以只好再服務費上動腦筋,有時候還會打折,店家與客人皆大歡喜。但服務生可就笑不出來,因爲大多餐廳的服務費並不會回饋到薪水上。

國稅局2006年發現有一家餐廳,沒有將服務費發給服務生,認定這筆錢是多出來的收入,不能算營業稅,要求課更高的其他收入稅,但打官司卻敗訴了。原來是餐廳與服務生曾簽下協議,強調雙方只說好付固定薪水,因此服務費是餐廳收入,應該用營業稅算,所以服務生拿不到服務費,但客人卻可能在付了錢後,對服務生有更多的要求,讓他們承受過度的期待。

服務費在美國稱爲「小費」,美國人習慣定價的10%到20%作爲小費,雖然服務生可以拿到錢,但底薪也比較低。美國許多州立法規定,只要有小費制度,僱主就可以不用遵守「最低薪資」的規範,有的僱主甚至只付最低薪資的三分之一,所以小費對於他們來說,就變得非常重要。

日本沒有服務費也沒有小費,因爲在他們的觀念中,餐廳的定價已經包含食物、餐廳成本,還有服務生薪水等等所有費用,也因爲早就考慮到服務人員的費用,所以服務生薪水也比較高,也不用面對服務費或小費可能帶來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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