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2民運領袖被控「詆譭王室」 警方傳喚到案…面臨15年刑期
文/中央社
泰國12名民主運動領袖遭控詆譭王室,警方今天傳喚他們到案說明。泰國當局近3年來首度祭出這項嚴刑峻法之際,首都曼谷明天面臨更大規模的示威行動。
法新社報導,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上週同意當局祭出2018年初以來未用過的冒犯君主法。此法禁止批評王室成員,違者最高恐面臨15年徒刑。
泰國7月爆發學運的訴求是制定新憲、改革君主制度與總理下臺。如今首都緊張情勢持續升溫,上週抗議人士遭到警方使用水柱與催淚瓦斯驅離,過程中55人受傷,包括6人遭到槍傷。
泰國擁有全球最嚴厲的詆譭王室法,對王室的任何批評都有罪,包括在社羣媒體張貼或分享的內容。
泰國刑法第112條訂有「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若詆譭、污辱或是威脅到國王、王后或王位繼承人,面臨3至15年刑期。
泰國人權律師組織(Thai Lawyers for Human Rights)表示,12名示威領袖遭到警方傳喚,其中包括人權律師安能(Anon Numpa)與帕努彭(Panupong "Mike" Jaadnok),以及知名學生領袖帕努沙亞(Panusaya "Rung" Sithijirawattanakul)與巴利(Parit "Pengguin" Chiwarak)。
巴利告訴法新社:「我並不害怕,我相信我們因刑法第112條遭到傳訊,會激發更多人蔘加明天的遊行。」「這是不是意味王室宣告對人民全面開戰了?」
示威者上週宣佈,26日將在王室資產管理局(Crown Property Bureau)外集結抗議;但後來決定將遊行地點改爲泰國匯商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主要辦公室外,因爲泰王是這家銀行的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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