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童被狗追活活嚇死 「放養禍事多」網怒算帳:牽繩很難嗎
▲黃姓女童和女同學遭吳姓男子所飼養的黑狗吠追,2人嚇得狂奔。(圖/翻攝畫面/CTWANT提供)
在新聞報導中不時出現飼主未管好犬隻,放任家犬追車追人,導致民衆摔傷、被咬傷等事件發生。甚至臺南市關廟區一名12歲女童遭鄰居飼養的黑狗追逐,狂奔90公尺後活活嚇死。臺南高分院上個月宣判,吳男和女童家屬達成180萬元和解,並判吳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內須履行賠償義務,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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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繩子很困難嗎?」新聞一出來,立刻吸引許多網友激烈討論。其中不少人都有類似經驗,曾經被狗追,又或是騎到一半突然被追,在慌亂之中全力加速,差點釀成車禍。還有網友說,「我家鄰居也養了一隻黑狗會追車追人,請里長告知主人不要放出來,但是講了很多次還是放出來,不知道是故意的嗎?」、「爲什麼狗狗不關好或綁好,我家附近也有這樣的人家。」
事實上,大部分民衆近年來慢慢有觀念,知道毛小孩外出一定要繫上牽繩,或是在住家以圍籬方式控管好狗狗的活動範圍。但仍有民衆還是隨意讓寵物趴趴走,甚至放任牠們到處去追車、咬傷其它小動物或民衆等,這些行爲可能觸法。如果寵物跑到路上造成車禍,導致車輛毀損,飼主必須負起賠償責任;要是用路人因此受傷,飼主更可能觸犯刑法普通過失傷害罪。
臺南市動保處指出,對於一般品種犬隻,雖然動物保護法尚未硬性規定飼主需以「煉繩牽引」,但動物保護法仍規定一般品種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需有7歲以上人員伴同管理,因此建議飼主在公共場所應隨時注意犬隻動向,不但可避免不慎觸法,也可減少意外的發生。
▲當個負責任的好飼主,保護毛孩與路人的平安。(圖/臺南動保處提供。)
「飼主應妥善管理犬隻,不要縱容犬隻,以免發生憾事!」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也分享,如果面對狗狗的追逐,可以試着做到以下幾點。「如果民衆遇到的話,切記『避免直接逃跑』,因爲這樣會引發犬隻追逐攻擊的本能,最好的應對方式是『請勿直視眼睛』,並且觀察四周環境,慢慢離開犬隻的領域範圍。若主人在旁邊,一定要請對方處理,這是飼主應盡的責任。」
至於遇到成羣流浪狗該怎麼辦?動保處指出,如果開車就慢慢退開,千萬不要硬闖狗羣勢力範圍,尤其帶貓狗出來的民衆更要小心,會更激發狗羣強烈的警戒心,衝突一觸即發,一定要掉頭「以最小動作」離開地盤。
▲之前民衆爆料,住家附近有人放養近30只狗,會追車讓人很困擾。(圖/翻攝爆料公社)
至於動物保護法自民國107年6月13日通過修正與實施,將原本飼主違法疏縱犬隻需經勸導後纔可以處罰,修正爲疏縱犬隻即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因此部分飼主在隨意放養犬隻遊蕩,將是動保法修法後第一批要被處罰的對象。
除此之外,法定具攻擊性犬種(獒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及巴西菲勒犬)及曾有攻擊紀錄的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需成年人以1.5公尺以內練繩牽引並需佩戴嘴罩,未遵守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放養寵物壞處多,例如容易走失、被偷抱走,又或是跟其它貓狗打架受傷、染病,甚至誤食有毒食物,並且還會機會生出更多浪浪。除了這些壞處,更可怕的是,還會危害到大自然珍貴的原生「野生動物」,因此務必小心,別讓放養的寵物無形之中在破壞自然生態,大家的生命都是平等可貴的。粉專《藝欲 Art desire 手繪寵物畫像 、寵物攝影》曾手繪兩張可愛圖,希望引起更多民衆注意。
▲放養的危險。(圖/粉專「藝欲 Art desire 手繪寵物畫像 、寵物攝影」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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