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劉姓專員涉詐業務費 南檢20萬元交保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會劉姓專員涉嫌詐領業務費用,訊後以20萬元交保。(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會1名劉姓專門委員,涉嫌詐領業務費用,10月16日傳訊劉員等9人到庭應訊偵訊到晚上告一段落,檢方以劉員涉嫌貪污、僞造文書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指出,臺南市議會劉姓專門委員涉嫌詐領業務費用,於2018年8月下旬報請臺南地檢署陳竹君檢察官指揮偵辦。陳檢察官在10月16日上午指揮調查處持傳票傳訊劉員、相關證人等共9人到庭應訊,進行製作偵訊筆錄

檢方也請調查官持函文向臺南市議會調取該專門委員的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相關詐領金額時間案情,一直到晚上檢調偵訊告一段落,檢方認爲劉員涉嫌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