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夜市「棉花糖妹」疑遭父打手 市府:涉不當管教
年僅10歲的「棉花糖妹妹」疑受不當管教,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介入調查。(示意圖,非報導所指人事物/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各大夜市經常可以看到1對父女擺攤販賣棉花糖,有名衆5月31日在某知名夜市,發現年僅10歲的「棉花糖妹妹」,被父親打手又摀嘴,不斷啜泣,事後又躲入廁所內睡着,父親疑似虐童。市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聯合警政、社政單位介入處理,社會局長盧禹璁指出,此案涉及不當管教,將強制要求女童父親參與親職教育。
社會局表示,針對報載「夜市棉花糖妹妹」案,社工人員今天一早確認女童仍正常到校上課,即請校方協助安排個別會談,釐清案發經過。經社工實地面訪及檢視,發現女童身上並無傷勢,當天系因女童使用手機習慣與父親發生爭執所致。
不過,社會局指出,針對此案該局將採取3項具體作爲:一、案家曾爲市府輔導個案,後續會再加強輔導訪視,提供案家教養資源,提升其親職功能。社會局針對本次不當管教,會強制要求女童父親參與親職教育。二、若父親不配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將依兒少法第102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爲止。三、除主動介入案家服務,社會局也將同步串聯學校、社區、警局、市場自治會等,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落實日常關懷和即時通報作用。
社會局希望透過3項主動作爲,由市府即時介入,引入相關資源持續輔導案家,讓女童得到適當的照顧。該局還呼籲民衆,一旦發現疑似受虐兒,可善用113通報、110報案,通報者的身分將完全保密,也會保護疑似受虐兒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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