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霸凌案受害員工「求救身心科」 向3單位申訴逾75次遭漠視

▲臺鐵內部也爆發霸凌爭議。(示意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李姿慧/臺鐵

臺鐵人資單位爆發霸凌爭議,有員工因此出現失眠、頭痛、心悸等症狀,就醫後發現已有憂鬱傾向,該員工自去年6月起提出申訴,前後向臺鐵、交通部、人事總處申訴和反映超過75次,迄今仍無果,霸凌案一度成立卻又遭翻案,控訴霸凌案遭漠視。

臺鐵人資處長遭指控霸凌,不具名受害員工也現身受訪,指他在111年10月想調其他單位,曾經提出商調申請後,不過未被核可,處長放話覺得權益受損可依法提出救濟,因此他提出救濟,事後仍未商調成功,但之後就感覺被針對,因爲配合家人出國,提早一個多月前提出請假申請,處長卻積壓不批,後續他就被調單位,處長更在會議上公審他請假未照流程,稱請假一週前才能送假單,但出國涉及訂機票等作業,一週前送假單根本來不及。

該員工指出,之後交通部調查平調需求,他填了意願表爭取平調,處長卻未經他同意將其刪除,濫用職權,更在工作上刁難,前後共發生包括剝奪他受訓學習機會、刪除執行職務申請、積壓假單近2個月不做批示及後續刁難、突然無故進行職務調動、私下指示承辦人存查他的調動意願書、以他提出職場霸凌爲理由不同意其他同仁商調、未經他同意核發派令變更人事人員身分等事件,且是符合長期性、連續性、針對性之職場霸凌行爲,最後讓他身心出現狀況並就醫。

該員工指出,人事單位也有小主管同樣面對霸凌身心出現狀況,寧可降調離開臺鐵,他自己也因爲霸凌最後前往就醫,一開始是因爲出現頭痛、心悸、失眠、腸躁症等症狀,就醫檢查心電圖都正常,醫生研判是工作壓力造成,有憂鬱傾向。

受害員工最後決定出面檢舉霸凌案,未料已超過1年仍無果甚至遭翻案,該員工表示,他去年6月向總統府、行政院和交通部提出申訴後,卻丟回臺鐵處理,去年9月處理委員會全數同意霸凌案成立,遲至11月才寄出會議紀錄,內容避重就輕,事後涉及霸凌的處長提上訴後,處理委員會全數換員,其中更採用兩位律師當委員,以史無前例的方式,花公帑、以機關經費幫處長撰寫法律意見書,協助其脫罪,並以律師的法律意見書影響「申訴處理委員會」其他委員,導致後續職場霸凌成立被撤銷,更將他調離人事單位,隔年1月撤銷原調查,等同霸凌案不成立,事後他再提救濟,今年11月也再開第四次會議,結果尚未出爐。

▲臺鐵內部爆發霸凌爭議,有員工申訴一年多未果。(圖/臺鐵員工提供)

不具名員工指出,遭長期霸凌後,他前後向服務機關臺鐵反映至少50次、向上級機關交通部人事處反映至少20次、人事行政總處也至少有5次,至今仍未獲公正妥善處理,他最後被迫向監察院陳情及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救濟,保訓會將該案移送監察院。

該員工表示,涉霸凌的處長過去曾任人事行政總處及交通部人事處,其同姓親戚又爲現任立法委員,質疑是否因此交通部和臺鐵漠視霸凌案?職場霸凌不應該被漠視及容忍,尤其是身爲人事主管竟然如此知法犯法、知法玩法,臺鐵處理上發生諸多不公平、不公正處置,讓職場霸凌慣犯逍遙法外,臺鐵應詳實處理、提出後續作爲及改進做法,並對職場霸凌行爲嚴厲處分。

對此,臺鐵公司則迴應,對於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臺鐵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劃」,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併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

臺鐵指出,調查委員會委員由政風、職安、法務、工會代表及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外部)組成,調查及處理結果奉覈定後會立即通知委員及當事人,並落實辦理調查建議。

臺鐵強調,臺鐵公司對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將持續推動各項政策,促進員工身心健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