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霸凌吃案 臺鐵:無違法決議
臺鐵工會秘書長朱智宇(中)等人2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臺鐵楊姓員工遭到吳處長霸凌後,「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做成霸凌成立之決議,公司另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推翻原決議。(姚志平攝)
公務單位霸凌連環爆!臺鐵公司員工指控,遭人力資源處吳姓處長職場霸凌,臺鐵產業工會29日表示,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去年決議霸凌成立,但該處長申訴後,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推翻原決議,質疑吃案。臺鐵迴應,依規定辦理無違法決議,已對此案提改善措施。
臺鐵產工指出,楊姓員工反映2022年起因爭取調動未獲同意,便遭該處長剝奪受訓機會、無故調動、刁難請假等方式霸凌。楊員去年提申訴,由臺鐵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決議霸凌成立,該處長不服也申訴,另開申訴處理委員會推翻原決議,稱霸凌不成立,未告知理由致其救濟困難。
臺鐵產工提到,原決議遭推翻,被勞檢指出缺失要求改善,但臺鐵仍做成違法決議,且楊員控訴後,傳出該處長欲調動至國發會。臺鐵產工訴求,臺鐵應執行原決議懲處該處長,交通部長陳世凱、勞動部長洪申翰應表態,要求臺鐵落實原決議,國發會應參考原決議拒絕調動。
臺鐵迴應,員工若提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皆依指引成立調查委員會,今年4月勞檢發現的應改善事項,爲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已依指引辦理檢核紀錄,後續的申訴處理委員會,也是依規定組成,強調無違法決議,會議資料可供檢閱,30日內可再提申訴。
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針對此案提預防措施,包括管理單位持續關懷員工,避免工作上不滿且具針對性,造成管理衝突;中階主管建立溝通橋樑,透過心理諮商師提醒主管;調動及早告知,給員工調適準備;主管正視員工需求,多互動溝通避免後續問題,因應組織改造,員工職涯規畫應受正視。
臺鐵強調,正配合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勞動部表示,對職場霸凌零容忍,不姑息任何形式的欺壓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