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遭控吃案...凌虐案拖半年纔開三聯單!警方迴應:絕無怠惰
有媒體日前報導臺南警方又吃案,一件凌虐案件卻拖了半年纔開出三聯單。針對此事,臺南警方迴應,全案並無怠惰偵辦情事。警方表示,報案人在6月10日到和緯派出所報案指稱,從朋友處得知有位王姓民衆王遭毆打、恐嚇、拘禁,但發生時間、地點不詳,被害人目前下落不明,無法聯繫。
▲臺南警方遭控吃案,詳細迴應事發經過,並堅稱絕無怠惰。(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
警方表示,本案因報案人所述發生時間及地點不詳,和緯所依照「警察機關受理民衆刑案報案作業要點」第十一條「民衆單純提供犯罪線索,另依『警察機關獎勵民衆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辦理,不列入核發報案三聯單範圍內」。
警方也表示,復依「受理報案e化平臺一般刑案作業規定」第二十九條「民衆單純提供犯罪線索或情資,另依警察機關獎勵民衆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辦理,不須開立報案三聯單」,受理員警爲求慎重,依規定填具「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本案請報案人認籤並將「受理案件登記表」交付報案人。
對此,報案人於11月6日再度前往和緯所報案,而警方提到,由於報案人提供了較具體之發生時間、地點及案發經過,和緯所依規定開具報案三聯單給報案人,案移轉發生地白河分局偵辦,全案並無陳情人所指向警方爭取始拿到三聯單等推拖情事。
此外,警方也提到, 本案因報案人指稱發生時間可能發生在3月,警方恐王姓被害人有安全顧慮,立即透過戶役政查出王民剛5月中旬刑滿出獄,人身安全無虞,並數度前往王民戶籍地東山區查訪未遇。
另外,警方反覆檢視報案人提供之影像,均無法確認發生時、地,因報案人表示起因可能是債務糾紛,遂訪查轄內當鋪、錢莊等場所均無所獲;複查王民於109年8月及11月分別遭臺南地檢署通緝在案,居無定所,全案並無怠惰偵辦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