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人力沒編滿 錯把病因「公司化」當解方
臺鐵(本報資料照片)
公司化在即,臺鐵員工卻爆料指出特休被擋,連員工休假都搞不定,顯示臺鐵人力根本沒有編好編滿,而充足的人力是運營安全的最大保障。檢視過去20年來的臺鐵想要公司化時就縮編,遇到重大公安問題(如普悠瑪號事件)時才擴編;現在卻又把「公司化」當做公安問題(太魯閣號事件)解方,根本是「錯把病因當解方」,邏輯錯亂。
此次臺鐵員工提出特休假不被准假的理由(可複選),絕大多數是因爲人力不足、「我不來上班就沒人了」,還有因爲「准假額度太少,或請假條件嚴格,假單根本遞不出去」。但臺鐵副局長朱來順的迴應卻是認爲因爲假日加班車才造成人員不被准假,這其實是偷換概念。姑且不論臺鐵假日加班車是否浮濫,據臺鐵員工指出,臺鐵採三班制,沒有節假日的差異,因此不是隻有假日請特休才被駁回,是平常也不準假。
臺鐵迴應表示,臺鐵編制是立法院通過的,動不了;公司化之後就沒有員額的限制。換句話說,只有公司化之後才能解決員額問題。但看1970年代到2000年,臺鐵員額從最高峰的2.3萬降到1.6萬,2003年民進黨政府提出臺鐵公司化草案,雖被工會擋下,然而臺鐵員工數仍實質下降,2017年再降到1.3萬人。但與此同時臺鐵開出的班次並沒有減少,根據臺鐵年報,2017年臺鐵每名員工負擔業務量(人噸公里)還比2000年增加了17%。直到2018年發生了普悠瑪號事件,臺鐵纔開始檢討人力,根據臺鐵年報去年年底臺鐵員工共1萬5681人。
換句話說,臺鐵雖然沒有公司化,卻做了實質「公司化」的事,包括裁員、彌補虧損,之後發生普悠瑪號事故這個重大公安事件,纔想到要補人;但是2021年的太魯閣號事件,臺鐵又把「公司化」這個病因當做公安解方。過去幾年來交通部和臺鐵直奔公司化的目標毫不停歇,但回過頭來想想,「公司化」到底成就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