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業整並的新里程碑與股東權益保護

▲新光金小股東組成了「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是典型的股東行動主義案例。(圖/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提供)

● 蔡宜蓁/律師、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言人

近日,臺灣金融市場掀起一場併購風暴,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中信金)在臺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新金)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新光金)宣佈合併後,宣佈公開收購新光金,引發金融界和投資人的高度關注,媒體多以中信金「搶親」來調侃中信金,然而新光金決定要嫁給誰,難道是持股不到20%的經營階層自己說了算嗎?難道不用考慮大多數小股東的意願嗎?

中信金對新光金的併購提案代表了臺灣金融業整並的新階段,也是首次可能合意及敵意併購同時進行,中信金提出了以現金加換股的方式進行公開收購,每股新光金普通股可換得0.3132股中信金普通股,外加現金4.09元。這個方案的目標是取得新光金10%到51%的股權,總收購金額預計達到1,000億元新臺幣。且值得新光金股東注意的是,中信金的出價比臺新金先前提出的併購方案高出約三成。

而這場併購案,同時也凸顯了股東行動主義(Shareholder Activism)在臺灣金融市場中的重要性。股東行動主義是指股東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影響公司決策的行爲。在臺灣,這種行爲近年來日益普遍,反映了投資者對公司治理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

以新光金爲例,依照官方網站所示,扣除政府機構、金融機構、法人及外國投資者外,個人之股東佔了新光金持股比例之53%,已超過新光金股份之半數,而這些股東雖然個別持股數不多,但如團結起來,也會成爲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尤其是不應該讓這些金融機構的整併成爲經營階層把持的手段,因此新光金的小股東組成了「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股東行動主義案例。這些小股東通過組織自救會,強調併購決策應該尊重小股東意見,呼籲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讓所有股東有機會表達意見,以確保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這種行爲不僅是爲了保護自身權益,也是對公司治理的一種監督。

另一方面,小股東也呼籲,主管機關尤其應該重視新光金股東的聲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作爲主管機關,首先必須於9月16日前決定是否覈准中信金之收購計劃,此決定將會決定中信金是否能夠參與這次的搶親,金管會有責任確保併購過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偏袒中信金或臺新金任何一邊,以避免落入圖利各別財團的情形。同時,主管機關也應該考慮制定更完善的機制,以確保小股東的心聲及權益可以在大型併購案中得到充分保護。在審覈這次併購案時,主管機關不僅要考慮市場競爭和金融穩定性,更要平衡各方利益,特別是要充分聽取和重視新光金股東的聲音,以確保決策過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總的來說,中信金併購新光金的案例不僅是一次商業交易,由於這場併購案不僅涉及三大金融巨頭的未來發展,更牽動了臺灣金融版圖的重大變革,也是臺灣金融市場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在全球金融市場日益競爭的環境下,這次併購案或將成爲臺灣金融業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一步。然而,這個過程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特別是如何保護小股東權益,將是決定這次併購案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也將爲臺灣金融市場的未來發展樹立重要典範,衷心期盼主管機關能夠聽取小股東之心聲,迴應小股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