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食神」樑幼祥涉變造水產有效日期 二審仍判無罪
美食家樑幼祥涉捲入變造海鮮產品有效日期一案。(樑幼祥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有「臺灣食神」稱號的美食家樑幼祥2016年遭控捲入「祥而盛」變造海鮮產品有效日期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樑無罪,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二審仍判他無罪;「祥而盛」公司負責人陳幼祥一審判刑10月,二審仍判10月但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
2016年9月間,檢方展開偵查,指控「祥而盛」公司涉嫌將賣相較佳的冷凍水產品,以加工日期標示爲製造日期,再以加工日期加計2年,製造新的有效期限,重新貼標在這些產品外包裝上,販售給餐飲、飯店業者。
檢方起控「祥鼎康」公司顧問樑幼祥涉指示不知情的工讀生等人,到「祥而盛」公司運回339罐鮑魚罐頭後,再交由「祥鼎康」公司員工印製不實的有效期限標示於罐頂,再將這些罐頭送回「祥而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