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周取締758件微電車 高達425件未掛牌
微型電動二輪車上月30日起掛牌上路,臺中市警方加強取締微電車違規,短短2周已取締758件違規,其中425件未依法懸掛牌照,警方17日呼籲尚未掛牌民衆儘速至監理機關申領牌照。(本報資料照片)
微型電動二輪車上月30日起正式納管,須掛牌、投保強制險纔可上路。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17日指出,警方加強取締微電車違規,短短2周已取締758件違規,以未依法懸掛牌照425件最多(約佔56%),且本國籍車主佔97%,呼籲爲掛牌車主儘速至監理機關申領牌照。
微型電動二輪車上月30日起正式納管,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17日指出,短短2周已取締758件微電車違規,以未依法懸掛牌照425件最多(約佔56%)。(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過去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因無需考照、年滿14歲即可騎乘,成爲許多人短程代步的好選擇,尤其受年輕人與長輩歡迎。但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情形,交通部前年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將微電車納管。
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領牌寬限期已過,上月30日起正式納管,須掛牌、投保強制險纔可上路,不過因過去未納管,難以得知實際騎乘微電車總數,除呼籲未掛牌民衆儘速掛牌,監理單位與警方亦自30日起,展開爲期3個月加強取締工作。
臺中市交大指出,統計掛牌實施首日至15日,短短2周共取締微電車違規758件,違規前3項以未依法懸掛牌照425件最多(約佔56%),違規停車91件次之(約佔12%),第3項則是乘坐人數超過(雙載)80件(約佔10%);違規族羣本國車主相關違規約佔97.4%,外籍車主約佔2.6%。
警方呼籲,民衆騎乘微電車上路務必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險,否則將處1200至3600元罰鍰。另,務必謹記「5要4不」守則,要審驗合格、要掛牌、要投保強制險、要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要戴安全帽;不可酒駕、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改裝,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發生,以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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