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保母虐死1歲女童「小桃子」 二審今駁上訴判9年3月
臺中清水區蔡姓保母前年底痛毆1歲大姚姓女童「小桃子」,打到她顱內出血死亡,檢方依對兒童故意犯傷害致死等罪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判9年3月,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今天宣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此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由審判長郭瑞祥、陪席法官許文碩、受命法官王鏗普組成的合議庭宣判,認爲原審量刑適法,無過重過輕,駁回上訴。
臺中地檢署在前年11月9日獲報,追查姚姓女童因受虐性腦傷,比對其主要照顧者、相關證據資料後,認定蔡姓保母涉有重嫌,同年月23日拘提蔡女到案,女童住院、同年12月2日死亡,檢方偵結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蔡女。
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在今年4月間審結宣判,認定蔡女涉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各判蔡女3月、9年徒刑
一審宣判後,蔡女母親在臉書發文,「孩子被傷害失去生命了,蔡姓保母只判9年,對臺灣的司法好失望好失望,甚至4、5年後,蔡就可以假釋出獄重新生活」。
蔡姓保母虐死1歲女童「小桃子」,臺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判刑9年3月。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