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古井嬰屍遭狠父放浴缸溺死?高大成點2關鍵:殺人證據薄弱
臺中市石岡區近日傳出古井嬰屍案,檢警查出男嬰出生後,遭生父放進浴缸溺死,再裝袋棄屍古井,半年後,父母自首後被依殺人罪嫌起訴。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爲,嬰兒被井水浸泡逾半年,遺體已腐爛,目前殺人證據太薄弱,建議可查嬰兒肺是否有氣泡、內臟是否有井水微生物追查。
這起古井嬰屍案是今年初,30歲謝男自首,坦承和同齡柯姓女友殺嬰棄屍過程,警方從水井中打撈出垃圾袋,勘驗才發現裡頭有具「糊狀嬰屍」,經媒體揭露曝光。
檢警調查發現,柯女在去年5月在租屋處浴室產下1名四肢正常、啼哭的男嬰,因柯女表示不願留下小孩,謝男涉嫌將男嬰沈入浴缸內溺死,直到今年初兩人自首,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2人。
高大成認爲,男嬰被井水浸泡逾半年才被發現,遺體已明顯腐爛,能證實的殺人證據相當薄弱,可查男嬰肺部是否有氣泡,若生前遭溺斃,肺部上面會有氣泡;至於是不是溺斃後棄屍?要檢查男嬰內臟內是否有水井內的微生物。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記者趙容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