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撿到皮夾A走1萬5 還拿信用卡預借現金...銀行簡訊通報失主
▲鄭姓男子撿到林姓女子的皮夾後,拿着皮夾內的信用卡到超商、郵局的提款機試圖預借現金,但因不知道密碼而失敗。(圖/讀者提供)
臺中市林姓女子3月底在西屯區青海路一家大賣場遺失皮夾,裡面有現金1萬5000元及各式證件,直到她收到銀行簡訊通知信用卡被預借現金,才知道原來皮夾遭人侵佔。警方調閱賣場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涉有嫌疑,他拿着林女的信用卡到超商、郵局的提款機,試圖預借現金2萬元,但因不知道密碼而沒成功;警方循線將鄭姓男子通知到案,依侵佔、詐欺未遂罪將他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依法起訴。
警方調查,鄭姓男子(33歲)2019年3月31日晚間8時許,在西屯區青海路逛某家大賣場時,撿到林姓女子遺失的皮夾,卻沒有將撿到的皮夾送到派出所,而皮夾內有現金1萬5000元及各式重要證件,其中包含信用卡,鄭男侵佔林女的皮夾後,拿着信用卡連續在超商及郵局的自動櫃員機臺,想要預借現金各2萬元,但都因密碼輸入錯誤而失敗。
▲林女在西屯區青海路一家大賣場遺失皮夾。
臺中市第六警分局西屯派出所接獲林女報案後,調閱賣場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身着藍白色外套的男子涉有嫌疑,循線查出鄭嫌所騎乘的機車,發現他在超商、郵局利用林女的信用卡預借現金未遂,並全程戴着安全帽。鄭男被警方通知到案後,雖矢口否認涉案,但警方根據手機衛星定位、鄭男犯案時騎乘的機車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鄭男犯行明確,全案依侵佔、詐欺未遂罪將他函送,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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