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碩士夥男友打死父親...已被押2年8月 法院:續押

臺中江姓女碩士留美時不滿擔任國小保全的爸爸不再資助生活費,在2021年返臺後,和張姓男友持鐵錘打死父親棄屍荒野,二人從同年底被羈押迄今,二審今年6月宣判,仍判二人無期徒刑,不過檢方、江女與張都提出上訴,因羈押期將在8月12日屆滿,二審認爲,二人曾留美7年,仍值壯年,有逃亡可能,羈押理由仍在,前天裁定延長羈押至10月。

二審指出,江女、張男涉犯家暴殺人案件,從去年7月裁定羈押後,在同年10月、12月、今年2月、4月、6月都裁定延長羈押一次,羈押期將在本月12日屆滿,此案江女與張男在今年6月的宣判,駁回檢察官與江女二人的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因江女二人與檢方都提出上訴,目前尚未確定。

二審表示,江女二人涉犯家暴殺人罪,屬於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重罪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二人已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人爲規避刑罰執行的可能性增加,另外江女二人正值壯年,曾留美長達7年,具有國外謀生能力,認定二人羈押理由仍未消滅。

二審認爲,江女不思父親的養育之恩、逆倫弒父,還在國小行兇,對於社會治安危害甚鉅,經審酌江女二人犯罪情節、對被害人法益之侵害、社會治安危害,以及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與江女二人的人身自由之私益,兩相利益衡量後,認爲維持羈押處分屬適當、必要,符合比例原則,裁定繼續羈押。

臺中市江姓女子不滿父親不資助留美學費,2021年底與男友持鐵錘殺死父親後,棄置在太平區山溝。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江姓女子不滿父親不資助留美學費,2021年底與男友持鐵錘殺死父親後,棄置在太平區山溝。圖/摘自江女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