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3子法今預告 2030年起徵門檻擬降至1萬公噸

環境部今預告碳費相關3子法,初步針對年碳排量達2.5萬公噸排碳大戶課徵碳費,並規劃未來起徵門檻將分階段調降,預估2030年起徵門檻將下修爲1萬公噸。聯合報系資料照

爲建構我國碳費制度,環境部今天依氣候法預告與碳費相關的3個子法,初步針對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約500多家排碳大戶的電力業及製造業作爲起徵對象,後續將分階段調降起徵門檻,預估2030年起徵門檻爲1萬公噸,至於會影響多少產業,環境部表示,目前尚無法估計,還要配合後續擴大盤查對象。

環境部氣候署長蔡玲儀說明,碳費相關的3子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劃管理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碳費徵收對象爲直接或間接使用電力、年排碳量達2.5萬公噸以上、約500多家的電力業及製造業;以2022年盤查登陸資料推估,約500廠(場)收費費基約1.55億公噸,佔我國總排放量約54%。

蔡玲儀指出,目前規畫徵收對象爲年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的電子及製造業,未來將分階段下修爲1.5萬公頓、1萬公噸,預估2030年降至1萬公噸的門檻,但各階段實施期程還需討論。

而申報繳費部分,蔡玲儀說,業者須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交、5月底前繳交前1年碳費、12月底前完成前1年執行進度報告查覈,而環境部每年都會追查,若業者未達到年度指定目標則會被追繳當年度的碳費。

而外界關注的碳費費率及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坦言,今天預告碳費相關3個子法,但審議會還在安排委員能出席的時間,預估5月10日前會召開第3次會議,會中主要會向委員報告3子法內容,碳費費率難以有結論,還需第4次審議會;至於2025年是否如期開徵?黃偉鳴說,一切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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