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9成宮廟未立案 民代促納管
桃園市目前僅394座神壇宮廟合法登記,未立案者逾2600處,民代指出多數神壇宮廟因地目問題無法登記立案,但未合法登記的宮廟多爲地方信仰中心,無法輕易撤除,建議比照未登記農地工廠輔導方式納管,市府民政局則迴應希望中央能制訂統一規範解套。
根據「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宮廟合法登記資格必須符合獨棟、獨立使用、具宗教外觀3要素,但都市計劃法施行細則中,住宅區內並未禁止宗教使用,造成住宅區裡小型宮廟神壇林立,且建物大多並非獨棟,連宗教用的建照、使照都沒有,等於遊走在灰色地帶,即便廟方願意改建,也難以找到合適土地。
市議員徐景文表示,桃園宮廟衆多,尤其是土地公廟的密度高居全國之冠,不過廟會、陣頭等活動常對當地交通與安寧造成影響,成爲鄰避設施,信徒的香油錢因爲無法可管也不知去向,既然未登記農地工廠都可以納管,針對未登記的小型宮廟神壇也應該加強輔導,並將廟宇的財務和人員都納入管理。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目前桃園有部分土地公廟以人團協會名義向社會局登記,後續依規定申報財務狀況,市府也持續協助寺廟合法,如果是位於都市計劃區內,會協助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再納入都市計劃通盤檢討,位於非都市計劃土地者,則協助辦理更正編定要件。
劉思遠坦言,寺廟若欲合法登記曠日廢時,條件包括建物需爲獨棟,且不能坐落在區域計劃規定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土地在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須提出具體防範及補救措施,並不得違反中央規定,但隨着都市發展,住宅區內設置神壇普遍,希望中央能制訂統一規範,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也可爲寺廟神壇合法化提供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