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噪音補助6月受理申請 補償金提升至原標準60%
桃園市環保局今天表示,6月1日起受理第8梯次(113-114年)桃機航空噪音防制費補助作業,桃園市與新北市共6個行政區36里約5萬4000戶可申請,這次補償金提升爲原補助標準60%。
桃園市環保局長陳世偉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航空噪音防制區每2年檢討1次,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已於今年5月6日重新劃定公告,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解封航班逐漸回升,經航噪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本梯次噪音補償金,由去年原補助標準的50%提升爲今年原補助標準的60%,可望逐步恢復以往水準。
陳世偉說,防制區內實際供人居住的建築物,且爲112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於桃園市或109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於新北市林口區下福裡者,每戶可請領補償金分別爲1級新臺幣6000元、2級1萬2000元、3級1萬8000元、4級2萬4000元和5級3萬6000元。
環保局表示,爲減輕民衆奔波避免現場久候,房屋所有權人收到通知函後可直接使用行動裝置線上申請。另外,這次申請與上梯次資料相同未異動時,僅需上傳身分證件及6個月內任一期的電費單即可完成申請。
環保局說,民衆如需臨櫃辦理,請備妥相關文件並攜帶印章,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航空噪音補助專案辦公室2樓(大園區圳頭裡中華路298號)辦理。
環保局提醒,111年1月1日以後搬遷的桃園航空城徵收拆遷補償專案民衆,也須在113年6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間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