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新增法條約束夾娃娃機店 太吵就禁深夜營業
桃園市經發局修訂自治條例,若夾娃娃機店噪音擾鄰被環保局開罰2次,未來6個月將禁止深夜營業(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俗稱「抓娃娃機店」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店超過1200家,因逾半數設在住宅區,深夜顧客聚集聊天嬉鬧恐影響住戶休息,市府爲此修正「桃園市字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店家若因噪音擾鄰被環保局開罰2次,未來6個月深夜時段禁止營業。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表示,桃園境內抓娃娃機店多采無人管理且24小時營運,深夜時段若有顧客嬉鬧,難以第一時間制止,爲避免此情與呼應市府「靜鄰政策」,特別增訂條例,店家若6個月內因噪音擾鄰被環保局裁罰2次,未來6個月晚上10時到上午8時將不得營業,違者將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得按次處罰。
另外,桃園今年關於抓娃娃機店的投訴案件激增,相關案件自2019年累計至今673件,有155件是今年受理,其中6成投訴機臺改造,3.5成投訴機臺有賭博疑慮,剩下0.5成則涉及營業登記許可、保夾金額與市售價格落差大、商品瑕疵等,此次修法也一併調整相關內容,並規範店內需有管理人或負責人連絡電話。
經發局表示,自治條例修正案送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待行政院覈定後,由市府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