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夾娃娃機最嚴!保夾金比照市價 擾鄰2次禁夜間營業
桃園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全臺最嚴格,要求保夾價必須等同市價,半年內2度擾鄰就禁止深夜營業,違者最高罰3萬元且得連續罰。(經發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全臺最嚴格,要求保夾價必須等同市價,半年內2度擾鄰就禁止深夜營業,違者最高罰3萬元且得連續罰。(經發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夾娃娃機店保夾金爭議不斷,也常因民衆深夜聚集擾鄰,桃園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除增訂全臺最嚴格、必須與市值相當的保證取物規範,也訂定禁止擾鄰規範,半年內2度擾鄰就禁止深夜營業,違者最高罰3萬元且得連續罰。
桃園市列管中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店(俗稱夾娃娃機店)逾1200家,雖然夾娃娃機臺本身合法,但實務上常見所夾物品如娃娃、零食等,價值遠低於保夾金額,而引發消費爭議。
副市長蘇俊賓親率法務局、經發局同仁實地走訪自助選物店家,他指出,經濟部雖訂有「不得少於保證取物金額70%」的保夾規定,意即開放讓業者的保夾金可以比市價貴3成,但現勘發現,普遍選物定價沒有比較低,甚至有明顯偏高之嫌,認爲保證取物價格應該比照市價,因此修訂自治條例,明定保證取物價格必須明確標示,並與市場價值相當,市府稽查時可要求業者出示進貨明細,依合理利潤定價,希冀透過全臺最嚴的保夾規範,讓消費者獲得最大保障。
除此之外,靜桃專案也發現夾娃娃機店常因音樂過大或深夜聚集喧鬧而遭檢舉,尤其超過600家位於住宅區內,因此也增訂嚴格的噪音管理規定,只要6個月內因噪音擾鄰問題被裁罰達2次的夾娃娃機店,半年內不得於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期間營業,違者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經發局長張誠表示,爲維護住宅區居住安寧,營業場所不得有噪音擾鄰之情形,將與環保局及都發局加強合作管理。法務局長賴彌鼎也表示,消保官除了會與經發局會同主動稽查外,一旦遇到消費爭議,市府會積極作爲,要求業者提示說明及進貨憑證等資料供查覈判斷,給予消費者更合理的保障。
《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於今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將提送桃園市議會審議,待議會通過並報行政院覈定後,就能交由法務局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