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足體按摩店仍營業 稱不知規定遭函送

國內疫情升溫,爲落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桃園市「準三級」防疫規定標準,桃園分局業者宣導相關規定。(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國內疫情升溫,爲落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桃園市「準三級」防疫規定標準,市府宣佈自15日,易有羣聚狀況之休閒娛樂場所進行停業管制。桃園警方也發現2家足體養生館違規營業,將函送桃園市衛生局開罰。

桃園警察分局分局長邱紹洲15日晚間率同仁巡查轄內店家停業工作,大部分店家均已依規定停止營業,有少數店家招牌燈未關、店內尚有人員經查系招牌有不斷電系統導致,或因店家住址就是自己住家,但實際上均已配合政策停業,另有兩家按摩店業者,未依規定停業,仍招收客人持續營業,對此未遵守停業規定情事,警方立即予以查察並製作相關紀錄,向業者說明相關規定,請其即刻停業,並會移請相關權責單位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