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閨蜜喬性侵案 女子A走150萬和解費買柏金包遭訴
女子A走閨蜜性侵和解金,還拿去買柏金包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41歲莊姓女子2020年底,與許姓閨蜜、陳姓男子一起到臺中遊玩,晚上投宿某旅館,事後許女向莊表示遭陳趁機性侵,莊女假意協調,向陳要了150萬元卻私自侵吞,此外莊女還誆稱自己投資股票神準獨到,陸續向許女在內的3名被害人,詐得710萬元,但說好的股利卻無法支付,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詐欺、違反證交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和詐欺起訴莊女。
起訴指出,莊女去年12月與許女、陳男到臺中旅遊,事後莊聽許女抱怨,指半夜時遭陳性侵,莊當時表示要替許女處理,陸續傳了多次簡訊給陳,內容包括「她深感受辱想自殺」、「你要怎麼辦?」,後又表示她有辦法說服許,「我對她很有影響力,保證你不會被告」。
陳男相信後,匯了150萬元莊,莊拿其中50萬元購買柏金包,另100萬則暗自侵吞,陳男後來聯繫許女表達關切,才驚覺莊女根本沒拿半毛錢給許。
此外,莊女向友人表示自己有合格代操證照,分析股市眼光獨道,包括許姓女子在內3人,2020年7月陸續匯款710萬給莊,由她代操股票,但幾個月過去,莊女並未如講好的給予相對投資報酬,甚至百般推諉,3人一氣之下也提出告訴。
莊女應訊時,辯稱性侵和解費用還來不及給許,投資部分則全盤否認,指從未幫3人代操過,檢方根據被害人提供的匯款單、聊天對話及證券公司交易明細,認定莊女涉嫌詐欺,依法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