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長選缺1年半仍難產 立委籲修法鬆綁資格
立委黃國書與張廖萬堅6日召開「新內閣全數就位,獨缺體育署長」記者會。(黃國書提供)
臺灣代表團出征東京奧運時,選手搭經濟艙引發爭議,體育署長張少熙事後請辭,職缺遺留至今逾一年半,如今內閣改組後仍懸缺,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直言,現行法規讓體育署長的門檻過高而選才受限,呼籲修法鬆綁及人才尋覓應同步進行,以解決體育署長時常懸缺的問題。
黃國書表示,行政院公佈新內閣名單,美中不足的是體育署長還是懸缺,在2023年疫情過後,臺灣面臨重大國際賽事,如女子足球世界盃、世界棒球經典賽、世大運、亞運,各界擔心若署長持續代理,是否有足夠能量應付繁雜業務,備戰能量是否充足、行政奧援是否都到位。
黃國書指出,今年的國際體育賽事數量比以往要多,因爲疫情的影響,首度出現世大運、亞運同年舉辦,其他還有大大小小的國際賽事,可能有將近10個國際體育賽事需要體育署協助選手訓練、提供支援,如果能有正式的體育署長到任,對各賽事的作戰指揮就能更加全心全意。
黃國書認爲,現在體育署長難尋也有其結構上的法規因素,現行《教育部 體育署組織法》規定,署長只能由簡任12職等以上的常任文官或具大學校長資格的人擔任,選擇十分受限,外界一直都有聲音希望放寬限制,他也已提案修法,透過資格鬆綁,能有更多人才可以徵詢。
張廖萬堅強調,林次長已經代理523天,現行法規只能由常任文官或具大學校長資格的人擔任,選才受限,建議應該升格體育部,讓體育部長的位階及權責能相符,或者儘速修法將體育署長改爲政務任命,廣納民間人才,讓臺灣體壇能有更好的發展。
黃國書呼籲,外國都曾有任用過社會企業家或退役運動選手擔任體育正副首長,對於國家體育進步產生不小作用,除當前署長人才尋覓外,期許新內閣同步進行《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修正,讓臺灣能夠一勞永逸解決體育署時常懸缺問題,爲臺灣體育政策鋪設更將穩定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