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撿到名貴香奈兒皮夾 北市女警起貪念私吞下場曝光

民衆撿到名貴香奈兒皮夾報案,北市女警起貪念私吞下場曝光。(中時資料庫)

北市警南港分局於2023年11月中旬接獲吳姓民衆報案,指不慎遺失一個香奈兒皮夾,警方隨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尋找,發現竟然是警備隊徐姓小隊長自己在停車場拾獲後「球員兼裁判」,回到派出所時,她僅在系統上登錄拾獲兩張金融卡,侵佔皮包及現金656元,事後遭分局發現函送法辦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因徐員與告訴人已和解,依侵佔遺失物罪處新臺幣5000元,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

根據調查,涉案的徐姓小隊長54歲,警專7期畢業,從警已33年,平日工作表現正常。同事表示,徐小隊長前年10月擔服2場路跑活動交管勤務,抓到2名酒醉民衆騎車上路,她平均每月查獲2件酒駕案,堪稱是「酒駕剋星」。

徐女坦承勤餘時段在重陽路人行道旁拾獲該香奈兒皮夾,一時失慮,竟將價值約2萬元的皮夾據爲己有。徐女在東窗事發後,與吳女達成和解,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分局歸還皮夾。全案訊後,依侵佔遺失物、僞造文書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記過2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報請調整職務及服務單位。

經偵辦後,徐員遭到起訴,但事後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定,徐員歷年考績均屬良好,工作績效卓着,案發後坦承犯行,侵佔物品已返還,應無再犯之虞,依侵佔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5000元;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