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南瑤宮519萬香油錢 「吃齋唸佛」女職員下場慘了

彰化市南瑤宮周姓辦事員,從2017年2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累積侵佔519萬餘元,彰化地院審結,依公益侵佔罪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市南瑤宮周姓辦事員,擔任保管、辦理各類款項之收入解繳入庫業務,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差額或侵佔全數款項的方式,從2017年2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累積侵佔519萬餘元,彰化地院審結,依公益侵佔罪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

2年前爆發周女侵佔香油錢,掀起譁然,彰化檢方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搜索彰化市公所寺廟室,調閱相關資料,並傳喚3名證人及周女進一步釐清案情,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周女列被告,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據瞭解,周女平日吃齋唸佛,工作認真,1984年就進南瑤宮,至2015年依宮廟管理法將在南瑤宮工作的時間長達38年,納爲正式職員,2020年公所核帳人員查出其中帳目不對,發現民衆寄達南瑤宮之現金已開立收據卻未納入公庫,市長林世賢也主動公佈,這起弊案事市公所主動發現、主動揭弊。

周女自首也坦承先生吸毒入獄、出獄後酒駕、2015、2016年間中風,育有1女,遇人不淑、缺錢恐急,一人擔起家庭經濟,纔會犯罪。

判決書指出,周女負責辦理彰化市公所管理的南瑤宮之賽錢箱開啓作業籤辦、油香等各項收入繳庫、信徒捐贈金牌造冊繳交及各類物品設備請購等業務。南瑤宮來自民衆捐獻之油香、太歲燈、光明燈、文昌燈等款項收入,應辦理繳入彰化市公所寺廟專款戶內。

南瑤宮服務檯人員收取各類款項後,即於當日或翌日將現金交給周女點收並持有保管,周女至遲應於一周內將各類款項依類別存入彰化市公所申設的寺廟專款戶內,次月初再行製作南瑤宮各類款項收入解繳報告表,並連同銀行資料及收據等交給負責寺廟各類收入查覈的黃姓寺廟辦事員,經確認無誤後,逐級上陳核閱,完成公款收入程序。

但周女因常年保管及辦理各類款項之收入解繳入庫業務,且知悉黃業務繁忙,竟利用公務上收取南瑤宮服務檯人員所交付各類款項之現金而持有之機會,擅自以侵佔差額或侵佔全數款項之方式,用以支應個人生活開銷。後來事事蹟敗露,遂主動至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陳明犯行並願意接受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