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廣東一公安分局原局長,落馬!
中山一公安分局原局長,被查!
曾醉駕致孕婦重傷
據“中山紀檢監察”消息,中山市板芙鎮黨委原委員、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原局長馮志勝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山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據瞭解,2017年馮志勝曾涉醉駕致人受傷案。中山紀檢監察2017年3月29日通報稱,時任中山市板芙鎮黨委委員、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的馮志勝違規組織聚餐活動,並在聚餐活動中接受私人老闆提供的酒水等。聚餐後醉酒駕駛,導致一孕婦重傷、一人輕傷。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馮志勝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東莞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被查
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方燦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揭陽一街道辦原副主任被“雙開”
日前,經普寧市委批准,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普寧市流沙南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楊楚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楚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轄區內違法建設、電錶申請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楚彬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楚彬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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