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領發布重訊 更正除息基準日及出售新莊土地予子公司擬開發
統領(2910)1日董事前公告三件重要事項,首先,更正除息基準日並非4月24日,必須等股東常會後,重新訂定配發基準日;其次,處分土地給持股100%子公司德宏建設,由子公司來規劃開發;另外,德宏建設因土地開發需要資金,也將同步進行1.8億元的現金增資。
統領今天公告處分土地給持股100%子公司德宏建設,這次出售的土地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福營段土地7、7-1、7-2,接近捷運輔大站周邊,交易坪數爲302.4295坪,交易總金額爲2.11億元,由子公司來規劃開發;另外,子公司德宏建設也因買進該筆土地,同步進行現金增資,預計增資1.8億元。
統領集團持有臺北東區統領商場及桃園統領廣場,2023年營收爲6.8億元,年減3.9%,稅後純益爲2億元,每股盈餘1.17元。
日前統領公告,將配發現金股利0.34元,並且公佈除息日爲4月24日,今天董事會也公佈,必須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於6月24日股東常會後,才能授權董事長重新訂定現金股利發放基準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