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禮=霸凌市民? 護家盟:政府違反依法行政原則

護家盟針對北市府將舉辦的同志婚禮提出抗議。(圖/記者劉康彥攝/ETtoday資料照)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政府於2014年3月首創的「性別平等辦公室」,預定於2015年7月舉辦第一場官方同志「自由婚禮」。這個決定引起臺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提出抗議,針對同志婚禮表達糾正意見,認爲此舉「對於社會風氣、國民教育與國家尊嚴及主權有嚴重影響,並不該霸凌市民,應遵守法律優先原則」。

針對北市預計舉辦的同志婚禮,護家盟先提出三點糾正意見,包含反對政府違反依法行政、抗議政府藐視法律尊嚴、藐視立法院、藐視法律背後的人民國家主權、政府不宜公然違背公序良俗、倡導婚禮背後的非常態性行爲,以及反對臺北市政府霸凌臺北市民。

護家盟聲明內容以「法律優位」原則爲出發,認爲婚禮是婚姻的象徵,應該依照民法972條內容,婚約是男女雙方所訂定,不包含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同時表示,有法律規定卻不甩,明顯有故意規避明文已經有所規定的法律。另外護家盟指出,政府不應該爲被公序良俗,倡導婚禮背後的非常態性行爲。

▲北市府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預計於2015年7月舉辦官方同志婚禮。(圖/ETtoday資料照)

除此之外,護家盟還寫道,「對於同志議題,許多人確實可以接納同志的存在,但是並不表示能夠接受或認同同志性行爲,尤其更不贊同同志性行爲成爲公開宣揚的議題。」聲明文最後,更以「反對政府霸凌人民」直指,因少數人關係到的問題,卻有多數人被強迫接受,他們不認同「公然由政府帶頭霸凌多數人民」。

值得關注的是,其實北市這場官方同志婚禮,在民政局規畫下,是與目前的聯合婚禮分開舉辦。但引起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批評,認爲「本末倒置」,應該是同志可以參加現有的聯合婚禮即可,何必另外舉辦。性平辦公室執行長許立民則指出,同志婚禮消息讓市府承受不少壓力,所以希望先測試各界反應,再逐漸改變市民對於聯合婚禮的既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