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首次針對造假上市行爲提起證券支持訴訟
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王都鵬 趙曉輝)因上海康達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達新材”)造假上市,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服中心)接受11名受損的中小投資者委託,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康達新材實際控制人陸企亭以及康達新材連帶賠償投資者經濟損失合計24.45萬元。
據瞭解,此次提起的訴訟,是投服中心首次針對造假上市行爲、首次針對深交所上市公司提起的全國第二例證券支持訴訟。投服中心維權服務部負責人、本案訴訟代理人之一郜峰表示,“此次訴訟着重追究對造假上市負有直接責任的公司實際控制人等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對行政監管效果的有效延伸和補充。”
近年來,資本市場造假上市行爲屢禁不止,嚴重破壞資本市場秩序和生態環境。證監會秉持對造假上市行爲的“零容忍”態度,已先後對萬福生科、海聯訊、欣泰電氣等造假上市公司作出處罰。
然而,作爲我國資本市場最主要的參與羣體,中小投資者卻一直處於弱勢地位,合法權益並未受到應有的保護。據投服中心介紹,現階段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維權面臨着舉證難、成本高、獲賠少等現實困境,中小投資者的積極性不高。
證券支持訴訟則採用“先行示範、分批進行”的方式,充分發揮“頭雁效應”,通過典型個案判決爲一大批受損中小投資者明確訴訟風險和預期,將散沙狀態的受損中小投資者團結凝聚成一股維權力量。投服中心介紹,以主動維權的積極行動,讓違法主體付出應有代價,督促公司發行上市及信息披露活動恪守誠信原則、依法合規地開展。
事實上,打擊證券侵權行爲,除行政監管執法外,民事追責機制的良好運作,既能切實維護受損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助於加大違法主體的違法成本,能起到較好的震懾警示作用。
從當前的實踐來看,投資者的維權積極性因投服中心的成立而大幅提升,與此同時,投服中心形成了對證券監管的有效補充,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規範經營,促進資本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完)
(原標題:投服中心首次針對造假上市行爲提起證券支持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