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面罩吸氮氣缺氧亡 挨批違人權:無法證明不痛苦
反對死刑或是人道組織,反對阿拉巴馬州用氮氣執行死刑,認爲這是未經實驗的做法,有違人道。(美聯社)
阿拉巴馬州的史密斯(Kenneth Eugene Smith)成爲全美第一個透過氮氣處決的死囚;所謂氮氣處決是指氮缺氧(nitrogen hypoxia),即吸入純氮氣或濃度足以致命的氮氣直至窒息的整個過程。
目前美國有七個州獲授權使用「致命氣體」行刑,其中阿拉巴馬、密西西比、奧克拉荷馬明確規定使用氮氣,然而正式發佈氮缺氧行刑方案的只有阿拉巴馬。有關方案是在去年8月公佈,並且經過公衆諮詢修訂出來。
從理論上來說,死囚透過面罩呼吸氮氣,在死亡前已失去意識。阿拉巴馬官員表示,執行死刑期間,史密斯會被綁在輪牀上,透過面罩呼吸氮氣,直到身體完全耗盡氧氣並停止運作。
史密斯佩戴的面罩是經聯邦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 批准的C型全面罩供氣呼吸器,產業工人有時會用這種面罩來取得救生氧氣。
人類呼吸的空氣中,氮氣實際佔75%。但氮氣只有與適當濃度的氧氣混合才安全,否則變成吸入毒氣。研究表明,當空氣中的氧含量降至佔12.5%左右時,人類可會出現呼吸困難,並導致永久性心臟損傷,噁心、嘔吐及失去判斷力。
因此與其他死刑形式的規定不同,在爲死囚戴上面罩後,任何非必要人員都要離開行刑室,避免意外吸入氮氣。
史密斯採用氮氣缺氧行刑從一開始即引發激烈爭議,史密斯的法律團隊指責是使用未經測試的方法以他爲測試對象,有可能會給他帶來極大痛苦,甚至讓他即便存活,也會處於植物人狀態。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指,沒有科學證據證明氮缺氧行刑不會造成嚴重痛苦;高級專員蒂爾克(Volker Türk)的發言人警告,氮缺氧行刑處決可能構成違反國際人權法規定的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的處罰。
向聯合國人權辦公室投訴的艾默瑞大學(Emory University)醫學院麻醉學副教授齊沃特(Joel Zivot)指出,史密斯行刑時可能遭受極度痛苦,死亡時間或許會延長,如果面罩沒有固定好,可能會泄漏氮氣,影響到附近的其他人。
牧師伊威爾在死囚史密斯行刑前爲他禱告。(歐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