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質疑污泥處理作業不符規定 臺南市環保局澄清並加強安全措施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曝曬污泥待曬乾後進行垃圾回收分類處理。(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針對有人爆料指控,臺南市環保局在污泥處理作業中疑污染土壤等,環保局28日駁斥內容不實,強調所有作業過程均在合法機關用地上進行,更未有違規回填或違反相關程序,關於作業人員處理污泥時未戴安全帽,環保局將檢討並強化工安措施,環保局人員未依規定穿戴完整安全裝備一律懲處。

環保局每月清出的溝渠污泥約480公噸,會先傾倒至污泥池進行沉澱,隨後挖出曬乾並進行垃圾分類,可燃性垃圾會送至焚化廠焚化,回收物進行資源回收,曬乾後的污泥依規送往掩埋場掩埋;作業地點均爲合法機關用地,與投訴中所提疑似林務局土地毫無關聯,這種偏離事實且未平衡處理的報導內容,已對長期爲環境維護犧牲付出的清潔人員造成傷害,將蒐集資料後提出告訴。

另有關溝渠隊將清溝淤泥倒在暫存槽時未着安全裝備,環保局表示當日爲勞役人員熱心主動從旁協助,並非負責處理該項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和勞役人員均已配發安全帽,惟作業期間未配戴,後續環保局將嚴格管制相關人員穿戴安全裝備後始得進行該項作業。爲進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未來除要求落實配戴安全帽,將增加防護繩等裝備,並加強安全培訓,確保每位作業人員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工作。環保局將對該事件進行全面檢討,以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環保局表示,針對有關違規處理的情形將進行全面調查,針對作業流程垃圾飛散及其他違反作業規定的情況,將依規定嚴懲環保局相關人員,並同步精進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