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慘賠動客戶歪腦筋 最貪理專盜客戶2.8億求刑10年

前臺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A走客戶2.83億元,北檢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12年間,爲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以螞蟻搬象的方式,盜用6名VIP客戶存款共約A走2.83億餘元,臺北地檢署12日依違反《銀行法職員特殊背信罪、僞造文書、洗錢等罪起訴周勵宏,並向法院求刑10年,提供銀行帳戶給周洗錢的黃俊閎周承蓁也被依洗錢罪起訴。

檢警調查,42歲的周勵宏自2009年1月間起,長期藉口推銷金融商品,或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業務爲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以每次約百萬元額度,透過網銀轉帳他人帳戶,再匯回自己戶頭

銀行接獲周負責的企業主客戶反映,指帳戶有約1000萬元不翼而飛,進而查出周負責的另2名大戶資金也有異常進出,發現均非本人提領,隨即發出「重大偶發事件」,並立即通報金管會這起史上最高額的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案。

檢察官認爲,周勵宏A走客戶2.83億餘元,犯後不思悔改,沒有設法賠償客戶及銀行損失,還積極規畫脫產、逃亡海外,更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判處10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