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慕求生技挨告掏空 威剛科技董座、財務長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
股票上櫃公司「威剛科技」董事長陳立白、財務長李增華2人,遭股東告發在投資慕求生技過程掏空威剛公司1億元,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不起訴陳、李2人。案經臺灣高檢署駁回再議,陳、李2人獲不起訴確定。
有股東指控,陳立白2012年間欲以個人名義投資慕求生技1億元,當時慕求公司朱姓負責人允以慕求公司境外技術股東、英屬維京羣島RESEARCH公司的50%股權給陳立白。
股東質疑,陳立白、李增華2人在威剛及子公司立萬利於投資慕求公司前,應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合理性表示意見,並須經董事會決議才能執行,但陳立白卻於2013年7月、2014年10月指示李增華於蕯摩亞設立高弘、WISDOM公司,由李增華以人頭持有高弘公司股份,再由高弘公司持有WISDOM公司股份,這2家境外公司的實質受益人均爲陳立白。
股東認爲,陳立白以這些子公司投資慕求公司1億元后,慕求即移轉RESEARCH公司50%股權給陳立白實質控制的WISDOM公司,致威剛公司損失1億元,因此提告陳、李2人涉嫌《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北檢調查後認爲,陳、李2人處理投資案過程並無不合規情事,且查無告發指控掏空情事,日前不起訴陳、李2人,並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經臺高檢駁回後,陳、李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